為規范張家口市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管理工作,完善生態環境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依照《河北省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張家口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張家口市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了“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產生誰負責”的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確定了依法依規、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動態更新、部門聯動、獎懲并重的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原則;規范了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管理工作程序。
2020年張家口市將全面開展重點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企業生態環境信用級別分為良好、守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和“黑名單”五個級別。企業環境信用級別將納入全市誠信體系,對良好守信企業進行激勵,對嚴重失信“黑名單”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生態環境信用體系的建設和有效運行,將充分發揮信用激勵和懲戒措施的導向作用,引導企業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管理水平,自覺履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持續增強綠色高質量發展能力,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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