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晉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晉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
晉城市水污染治理攻堅方案
一、任務目標
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我市的水污染治理攻堅任務,9個國、省考地表水監測斷面水質穩定達標。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城鎮生活水污染治理。
1.推進城鎮生活污水全收集。
補齊污水收集管網短板,2020年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實現全收集、縣城生活污水收集率達到95%以上;加快城鎮雨污合流制管網改造,在雨污管網未分離的區域,因地制宜開展初期雨水收集、儲蓄、凈化、回用等工程建設,有效防范初期雨水污染河流,城市建成區雨污合流排水管網改造完成率達到40%,縣城達到30%。
2.強化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
全面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運營的行業監管,2020年9月底前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雙回路供電改造和保溫提效改造工作,配套建設污水水質監測設施,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進出口水質、水量進行監測,進水溢流口實施非汛期封堵或設立閘閥,確保進水管網污水零直排,出水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三項指標達地表水V類標準,其余指標達一級A排放標準排放。
3.加快生活污水處理廠擴建、提標改造。
全面完成陽城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積極推進高平市第一生活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推行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第三方特許經營,鼓勵實施“廠網一體化”運營管理模式。
(二)狠抓工業水污染防治。
1.全面完成工業企業對標改造。
全市所有排水單位(除農村生活排水小于500m3/d外)嚴格按照《山西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實施提標改造,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務。加快推進全市涉水企業總氮達標排放改造工作。
2.強化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
加強我市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分類指導,推進新建省級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及綜合利用,建設科學有效、工藝合理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裝在線監控,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3.優化產業空間布局。
根據水環境功能要求,嚴格控制重污染行業和高風險項目布局,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在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許可取水時,充分考慮轄區水資源承載能力,嚴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業發展。
(三)狠抓畜禽糞污治理。
深入推進畜禽糞污治理。
2020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同時推進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確保全市畜禽養殖可持續健康發展。
(四)狠抓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1.全面開展沿岸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在重點流域的干流及主要支流,試點開展56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嚴禁沿河農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
2.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2020年底前完成國家下達的沁水縣3個建制村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完成鐘家莊辦事處農村污水處理站、周村鎮污水處理設施、中村鎮污水處理設施、蘆葦河沿線町店、芹池、寺頭三個鄉鎮污水管網與町店污水處理廠對接工程。
(五)保障水環境安全。
1.深入開展水源地規范化建設。
全面完成“千噸萬人”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和立牌設標工作。對未劃定或劃定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劃定或調整。
2.加強鄉鎮級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
開展鄉鎮級水源地專項行動,完善“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對農村“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按照國家、省相關要求進行監測。
(六)推進重點流域生態保護。
1.嚴格落實市區水域藍線管控。
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河道、湖泊和濱河帶的管理和保護范圍,非法擠占的應限期退出。
2.大力整治黑臭水體,逐步實現清水復流。
抓好各縣(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的排查整治工作,強化截污納管,年底前黑臭水體消除比例要達到90%以上;鞏固市區黑臭水體整治成效,按季度對市區黑臭水體實施監測,防止黑臭水體反彈。
3.持續開展“清河”專項行動。
強化河道管理,徹底清除河堤內固體廢物和垃圾,對影響河道水質的底淤進行清理。強化河長制巡河機制,加強巡河排查,禁止河道放牧、非法排污、挖沙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取水。
4.積極推動人工濕地建設。
借鑒丹河人工濕地治水經驗,加快推進澤州薛莊生態濕地水質凈化等工程建設,在有條件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口及進水管道溢流口配套建設人工濕地,提升排水入河前最后一公里治理效能。
(七)加強水環境管理。
1.建立斷面水質監測預警機制。
強化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及時向水質異常的縣(市、區)政府實施預警,強化流域聯防聯控,快速消除污染,保障斷面水質達標。
2.有序開展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2020年7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對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檔立牌公示,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實施規范管理。
3.完善地表水跨界斷面考核機制。
推行鄉鎮跨界水環境考核補償機制,嚴格執行扣繳獎勵標準,結合全市水環境質量狀況,適時增減考核斷面、考核指標,倒逼各縣(市、區)政府履行水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4.進一步構建全市涉水企業信用體系。
完善涉水企事業單位“紅黃牌”管理制度,定期公布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對存在超排、偷排等行為的企業堅決實施掛牌整改、嚴查重處,確保所有涉水企事業單位達標達量排放。
5.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加強對涉水企業的執法檢查,對超標排放、偷排偷倒以及其他形式違法排污的企業進行嚴查重處,實施掛牌督辦,責令改正或者實施停產、限產整治,情節嚴重的,由市級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編輯:徐冰冰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