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英格蘭醫學雜志》發表的一篇論文中報道,通過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糞便樣本檢測,確認活性病毒存在。2月1日,深圳衛健委發布消息,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肝病研究所研究發現,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的糞便中檢測出2019-nCoV核酸陽性。該結果也表明糞便中可能有活性病毒存在。以上報道,均表明新型冠狀病毒可能存在水介傳播的潛在風險。
針對公眾和業界對供排水、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中新型冠狀病毒傳輸與暴露風險的疑慮和擔憂,以及如何加強防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專項辦特邀有關專家進行研討,并提出若干應對措施和防范建議,供公眾了解相關情況,為城鎮水務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參考和借鑒。
水專項成果專報: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和水環境風險防范的若干建議
【前言】
在黨中央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全國各界齊心協力,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階段性進展,但形勢依然相當嚴峻。近日,研究人員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重癥感染患者糞便樣本中分離出活的新型冠狀病毒,提示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可能存在新路徑。城鎮污水系統直接接納并處理居民日常生活及部分企事業單位的各類污水,特別是包括來自疫情小區、醫療機構、隔離觀察點、分散感染者排放的污水,新型冠狀病毒有可能存在從馬桶到市政管網、再到污水處理廠、最終回到水環境的潛在傳輸與暴露路徑。
針對公眾和業界對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中新型冠狀病毒傳輸與暴露風險的疑慮和擔憂,以及如何加強防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專項辦特邀有關專家進行研討,并提出若干應對措施和防范建議,供公眾了解相關情況,為城鎮水務相關專業人員提供參考和借鑒。
一、準確把控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新型冠狀病毒暴露風險防范的關鍵環節
新型冠狀病毒的主要傳播途徑為呼吸道飛沫傳播和接觸傳播,而城鎮污水的收集、輸送與處理過程,相對封閉與獨立,公眾不直接接觸污水、污泥;并且在疫情期間公眾防控意識顯著增強,社區和公共區域加強了消毒措施,在居住區、公共建筑以及市政公用排水系統符合設計與運維標準,再生水利用管理規范的情況下,通過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發生公眾新型冠狀病毒暴露與感染的可能性很小。而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的運行操作過程中,從業人員存在直接接觸、飛沫及氣溶膠吸入等途徑的暴露風險。因此,疫情期間,有必要全面提升安全防護級別,重點加強市政管網、污泥處理間、輸送泵站、污水處理廠進水泵房、格柵間、曝氣沉砂池、脫水機房等風險點的防控和運行操作人員的暴露風險防范。
二、我國現行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與再生水水質標準,滿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的衛生學風險控制要求
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規定了衛生學指標要求,即代表細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控制程度的糞大腸菌群指標值。其中,一級A標準為再生水的基本水質要求,指標值1000個/L,適合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半封閉水域;一級標準B標準,指標值10000個/L,適合排入GB3838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GB3097海水二類功能水域。我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按照該標準要求,均設置了相應的出水消毒及藥劑儲備設施。實際運行中,通過濁度或懸浮固體濃度的控制,消毒劑量的調整,該指標的平均值會遠低于排放標準限值,在污水生物處理及深度處理工段,目前普遍采用的較長泥齡的活性污泥本身具有多個數量級(log數)的病原體消除(滅活)效果,能夠滿足病毒等病原微生物的滅活程度控制要求。另外,新型冠狀病毒屬于有包膜病毒,在污水系統中的存活能力低于無包膜的腸道病毒,且更易于消毒滅活。因此,經過消毒處理達標的出水排入接納水體,出水的衛生學風險控制能得到保障,不會增加水體環境中的病毒暴露風險。
在再生水利用方面,《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 18921-2019規定的糞大腸菌群限值為1000個/L,其中水景類為3個/L。該標準還對與消毒效果密切相關的濁度和色度指標有嚴格要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中規定的總大腸菌群為3個/L。再生水凈化處理工程中,通常還有多重的消毒技術保障,如加氯、紫外、臭氧等措施的聯用。因此,確保再生處理與消毒工藝正常運行,能保障再生水利用的衛生學風險控制。但從更高的安全防范要求以及公眾心理接受角度考慮,對于再生水用于景觀河道用水的,應當設置警示牌;在疫情嚴重地區,建議暫停可能與人群密切接觸的再生水利用方式,并制定嚴格的再生水誤飲、誤用和錯接的防范措施。
三、水專項城鎮水污染控制與水環境綜合整治技術成果可全面支撐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的污水處理需要
水專項“城鎮水污染控制與水環境綜合整治”主題,重點圍繞國家水污染防治重大戰略的科技需求,通過持續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在城鎮排水管網優化與改造、城鎮污水高標準處理與利用、城鎮污泥安全處理與處置、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城鎮降雨徑流污染控制、海綿城市建設與管理、城鎮水體修復與生態恢復等方面形成了一批成套技術和可行工程方案,在長江流域、京津冀、粵港澳等重點區域開展了示范應用,已在全國推廣應用于1000余座工程,運行效果完全滿足國家及更嚴格的地方相關標準要求。疫情期間,水專項提供的成套技術方法、工程技術方案和示范應用工程,可為城鎮污水處理和水環境治理提供重要的技術保障。
四、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加強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病毒暴露風險防范工作的注意事項與對策措施
(一)高度重視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安全運行保障和從業人員病毒暴露風險防控
疫情期間,相關部門應加強和完善信息溝通機制,確保信息公開,保證城鎮污水收集與處理企業能夠及時準確獲取定點救治點、集中隔離區、醫療廢水處理等相關信息。要加強藥劑、器材器具等生產物資的保供,開辟設備維修、供貨、現場維修的綠色通道,保持污水處理生產運營物資、藥劑、污泥運輸通暢,并納入非常時期重要物資運輸保障管理體系,確保污水收集管網和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要高度重視城鎮污水與水環境系統從業人員的病毒暴露風險防范工作,將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防護物質納入重要防疫物資的供應保障體系。
編輯: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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