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根據措施,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占道費。詳情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京政辦發〔2020〕7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實減輕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影響,幫助企業共渡難關和穩定發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1.停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征特種設備檢驗費、污水處理費、占道費。(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2.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中小微企業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由市區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特色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創業基地、文化產業園、視聽園區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鼓勵在京中央企業參照執行。(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廣播電視局、市體育局、中關村管委會、市文資中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政府)
3.為經營困難企業辦理延期納稅。受疫情影響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受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結合實際情況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停業手續。(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4.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內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研發投入實際情況,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責任單位:中關村管委會、市財政局)
5.緩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響。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通過“投貸獎”政策給予貼息、貼租等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房租補貼。對受疫情影響的滑冰滑雪場所給予適當額度用水用電補貼。按照有關規定對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的旅行社,全額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待疫情結束后再適時重新繳納。對受疫情影響嚴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點連鎖餐飲(早餐)、菜店(生鮮超市)、便利店等網點設立項目,對其給予房屋租金等支持,支持比例上限由原50%提高至70%。對于因疫情影響暫停舉辦的展會項目,如年內繼續在京舉辦且參展中小微企業數量超過參展企業總數的50%,給予一定的場租費用補貼。降低出租車運營成本,鼓勵出租車企業對疫情期間繼續正常從事運營服務的出租車司機適度減免承包金;市區兩級按照管理事權,可對采取減免承包金等措施鼓勵運營的出租車企業給予一定運營補貼。(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體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于各項貸款增速,其中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20%。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7.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快和擴大LPR定價基準的運用,推動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再下降0.5個百分點。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8.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于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積極推進擬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創新層企業申請精選層輔導驗收工作,采取非現場等靈活高效方式進行輔導驗收。疫情期間,加快資本市場線上服務平臺建設,組織輔導機構加大企業掛牌上市線上培訓力度。(責任單位:北京證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市金融監管局、中關村管委會)
9.提高融資便捷性。加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機制和網絡建設,開展“網上暢融工程”快速對接服務,充分發揮銀企對接系統作用,提升金融服務可獲得性,降低服務成本。完善本市企業續貸服務中心功能,加快建設企業首貸服務中心,持續提高中小微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占比,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占比提升20個百分點以上。建設基于區塊鏈的供應鏈債權債務平臺,為參與政府采購和國企采購的中小微企業提供確權融資服務。(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
10.優化融資擔保服務。疫情期間,本市政府性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降低綜合費率0.5個百分點;對疫情期間提供生活服務保障的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5%以下;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金融監管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1.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進一步降低十大高精尖產業和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地區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力爭2020年科創類企業貸款同比增長不低于15%,有貸款余額的戶數同比增長不低于15%,針對因疫情造成中小微企業信用評級負面影響的,暫不予以信用降級。對符合條件的中關村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貼息以及債券、融資租賃費用補貼。(責任單位:人行營業管理部、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北京銀保監局、市金融監管局)
編輯: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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