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海水浴場、電廠取水口等重要點位的海洋災害(赤潮)預警監測工作,及時通報預警信息,有效降低了海洋災害(赤潮)對涉海單位及公眾的影響。在此基礎上開展了天津市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評估指標體系的建設,為構建我市海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提供數據支撐。
三、加大整治力度,重點項目求突破
一是積極推進南港工業區生態濕地公園工程。目前項目已建設完成。天津南港工業區人工濕地(一期)工程位于紅旗路與海港路交口東南側,占地面積19.7 萬平方米。該項目主要施工內容包括提升泵站、調節塘、水平潛流人工濕地、表面流人工濕地、景觀湖等建、構筑物,以及工藝管線、道路、廠區給排水等工程,將在整體污水處理系統全部建成后,實現園區廢水的綜合利用效率,滿足濕地建設的功能要求,發揮最佳的生態修復效果。
二是積極推進中新生態城遺鷗公園一期生態建設工程,目前該項目也已建設完成。遺鷗公園項目西至中央大道、東至海濱高速、南至貝殼堤、北至航津道,占地面積98 萬平米,其中水域面積67 萬平米,陸域面積31 萬平米,項目總投資約1 億元。該園選址八卦灘,以防潮堤沿線水體和濕地空間為載體,這里典型的粉質、淤泥質、緩慢淤積型海岸,屬于自然岸線(泥灘),適宜這些被稱為鳥類大熊貓的遺鷗等珍稀鳥類生存,并為專業科考人員提供觀鳥場所。
三是積極推動臨港經濟區公共岸線生態修復整治工程。該項目已完成600 米試驗段岸線修復工程,并開展了沿岸綠化、渣土回填、種植土施工工作,目前正在進行苗木栽植。
此外,媽祖經貿園外圍堤閘門建設、恢復臨海新城島式布局、濱海信息產業創新基地防波堤拆除工程等生態恢復修復項目也取得了明顯的進展。
下一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將繼續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強化渤海岸線保護,統籌岸線、海域、土地利用與管理,提高岸線利用效能。加大海洋巡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使用海域的行為。精準實施海洋生態恢復修復項目,加大濱海濕地整治修復和岸線岸灘綜合治理修復力度,推進自然保護地選劃工作,統籌謀劃推進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各項任務,全面打贏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
謝謝!
主持人:下面請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市港航管理局)綜合業務處處長鄒鸞同志介紹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鄒 鸞:大家好,下面由我向大家通報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工作開展情況。
一、港口岸電建設使用情況
根據交通運輸部印發《港口岸電布局方案》要求的布局范圍和布局目標,組織港口企業有序推進已建泊位的港口岸電設施建設。2016年以來,天津港對12個碼頭經營單位的26個泊位實施了岸基供電設備改造,其中集裝箱專業化泊位14個、5萬噸級以上干散貨專業化泊位10個、滾裝汽車泊位2個。同時,根據“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2個碼頭經營單位的4個專業化泊位配套建設了岸電設施。截至目前,天津港共有14個碼頭經營單位的30個專業化泊位完成了岸基供電設備建設。
同時,我委充分發揮天津市船舶排放控制區協調小組作用,組織天津海事局和港口經營單位建立工作聯動機制,確保來津靠港船舶按照交通運輸部的要求使用岸電,提高服務質量效率。目前天津港全港已建岸電碼頭泊位100%具備向靠港船舶供電的能力,港作船舶100%使用岸電,具有岸電受電設備的船舶100%使用岸電。
二、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合監管工作情況
一是規范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經營行為。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作為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中的重要參與主體,在2018年9月1日起施行的《港口經營管理規定》中由行政許可事項變為備案事項。市交通運輸委按照規定對包含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在內的船舶服務業取消了行政許可實施備案管理,于2018年8月30日發布了《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部分港口經營業務取消行政許可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對相關備案程序和備案所需提交材料進行了公示,申請從事船舶污染物接收業務的企業僅需提交經營備案申請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固定經營場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復印件就可完成備案申請,極大的簡化了企業申請手續,為企業從事該項業務提供了便利,形成了更加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接收經營備案的企業共37家。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建設。今年年初,交通運輸部會同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轉移處置聯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為各省市工作開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市按照該指導意見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印發了《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方案》。
其中,《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將通報信息類型細化為企業經營資質信息和企業作業情況信息,并根據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港航管理局、天津海事局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確定了相應的通報信息內容,《天津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聯合執法檢查行動方案》根據行業管理職責,確定自2019年3月份開始,由市港航管理局每月組織海事、生態環境、水務、城市管理等部門開展船舶靠港排放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聯合執法檢查,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對船舶修造單位生產作業產生污染物處置情況的聯合執法檢查。
三是開展聯合執法檢查。2019年3月至今,我單位組織市、區有關部門開展了7次聯合執法檢查,共計出動92人次,對11家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和3家船舶污染物處置企業進行了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各部門根據工作職責,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實現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工作的全鏈條的監管,同時,我們還創新檢查方法,采用正向、反向兩種方式進行檢查,即通過檢查船舶污染物接收企業正向查找船舶污染物處置去向,通過檢查船舶污染物處置企業反向追溯船舶污染物接收來源,查處了4家企業的6個經營不規范問題。目前聯動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不僅有效規范了參與企業在接收轉運處置各個環節的作業行為,而且提高了從業人員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營造了企業“不能偷排、不敢偷排、不想偷排”的良好氛圍。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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