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2019年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財辦建[2019]71號)明確的程序,5月31日,三部門組織專家對通過基礎性審核的25個城市進行了現場答辯評審。根據現場評審結果,擬將得分前20名的城市確定為第二批城市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包括:遼源、南寧、德陽、岳陽、海口、清遠、烏魯木齊、昆明、六盤水、吳忠、宿遷、湘潭、包頭、桂林、榆林、荊州、鶴崗、張掖、安順、葫蘆島。
現將上述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0日。如有意見,請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至財政部經濟建設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司。
聯系電話:010-68552520 010-58933160 010-66556270
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生態環境部水環境管理司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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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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