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態環境廳及吉林省住建廳于近日印發《2019年吉林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詳情如下: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2019年吉林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建委(住建局、公用局、執法局、環衛局),長白山管委會生態環境局、住建局:
現將《2019年吉林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生態環境廳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4月18日
《2019年吉林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2019年吉林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的指導意見》(環宣教〔2017〕62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國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的通知》(環辦宣教〔2018〕29號),推進全省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保障公眾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不斷強化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根據生態環境部《2019年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工作實施方案》(環辦宣教函〔2019〕333號),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開放內容
包括環境監測設施、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四類設施。
(一)環境監測設施。重點是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監測設施,包括具備開放條件的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監測點位、監測中心(站)等。實際活動過程中,既可以選擇在監測點位開展,也可以選擇在監測中心(站)開展;既可以圍繞布點采樣、監測分析、數據處理和信息發布全過程開展,也可以針對不同的開放對象選取不同的階段開展。通過開放活動,讓公眾走近監測工作,了解監測程序,普及環保知識,增強公眾對環境質量監測科學性、準確性的理解,積極履行環保責任,共同保護生態環境。
(二)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重點介紹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收水范圍、污水特點、處理原理及工藝流程、中控平臺及在線監控設施等。在不影響設施正常生產運行和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公眾開放活動可以在處理現場組織開展,采取講解演示和實地參觀相結合的方式。讓公眾了解污水處理設施將渾濁污水變為明凈清水的全過程,培養公眾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意識,促進節水減污,同時增強公眾對污水處理設施的科學認識和監督意識。
(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重點介紹垃圾處理原理及工藝流程、滲濾液或焚燒煙氣處理設施等。在不影響設施正常運行和保障公眾安全的前提下,公眾開放活動可以在處理現場組織開展,采取講解演示和實地參觀相結合的方式。讓公眾了解垃圾處理的全過程,引導社會公眾轉變消費觀念,培養綠色環保生活習慣,促進垃圾源頭分類,同時增強公眾對垃圾處理設施的科學認識和監督意識。
(四)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重點是危險廢物來源、種類、特點、收集及運轉過程、處理流程、處置結果和在線監控設施等,以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收集、運轉、拆解、資源化利用情況等。公眾開放活動一般在危險廢物處理設施、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企業組織開展,采取講解演示和實地參觀的方式,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可適當邀請公眾動手參與。讓公眾了解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特點、處理過程、資源利用結果,增強公眾對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的監督意識,以自身行動促進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減量化。
二、制定第三批開放單位推薦名單
按照2020年年底前四類設施開放城市比例達到100%的要求,在第一批、第二批開放長春市、遼源市、延邊州3個市(州)四類設施的基礎上,我省確定2019年提前實現設施開放城市全覆蓋的目標。新增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長白山開發區7個地區,其四類設施納入第三批向公眾開放名單。已實現開放的3個市(州),鼓勵進一步擴大四類設施開放數量;新增的7個地區,按照開放內容制定向公眾開放單位推薦名單。
各市(州)(含長白山開發區,下同)生態環境部門要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環辦宣教函〔2019〕333號文件明確的開放條件,制定第三批向公眾開放單位推薦名單(見附件2),并由生態環境部門匯總,于2019年4月29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環境監測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開放單位由生態環境部門確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開放單位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確定。
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要將尚未實現開放的環境監測站全部納入第三批向公眾開放單位推薦名單,并按照開放條件加強基礎建設,提升向公眾開放能力。如無法開放,請在報送推薦名單時詳細說明原因和整改計劃,確保2020年全部實現開放。
三、制定開放工作方案
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明確負責設施開放工作的聯絡人員。制定年度開放工作方案,內容包括開放設施單位基本情況、開放時間和開放對象安排、宣傳工作計劃和有關保障事項等。請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將聯絡人員信息表(附件1)匯總后連同年度開放工作方案于5月7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
四、組織開放活動
(一)部門工作。各市(州)生態環境部門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推動各類設施開放單位盡早達到開放條件要求,在確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依法組織向公眾開放活動。原則上每兩個月至少組織1次開放活動,全年不少于6次。為配合六五環境日相關活動,2019年6月5日前后組織集中開放活動,有關活動安排請列入六五活動方案。環境監測設施、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設施公眾開放活動由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開放活動由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將設施開放計劃和參觀報名情況及時通知公開單位,指導公開單位針對不同對象采取現場觀摩、對話交流、政策咨詢等形式實施開放活動。
編輯: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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