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日前發布了關于印發2018年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各責任單位:
《大同市2018年度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已經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各縣(區)、各部門、責任單位要按照市政府關于污染減排和大氣污染、水污染等防治部門職責分工,主動履職,繼續完善減排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建設,確保全面達到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大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10日
大同2018市年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
大氣、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是“十三五”約束性考核指標,是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和水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支撐和有力抓手,各縣區要緊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水環境改善目標和《大同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同政辦發〔2018〕85號)、《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同政辦發〔2018〕99號)重點工作任務,做好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
一、2018年度總量控制目標
總量控制目標:
2018年大同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在2015年排放量的基礎上削減10.80%、11.68%,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要達到1.27萬噸、1.08萬噸;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總量較2015年排放量分別削減14.94%、17.91%,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分別要達到0.34萬噸、0.06萬噸。
二、主要工作任務
各縣(區)和責任單位要緊緊圍繞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將污染減排工作納入政府(單位)主要工作議程,認真落實《大同市大氣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和《大同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中的重點工作任務,明確減排方向,梳理減排項目,科學測算主要污染物新增量,根據各自實際制定科學合理減排計劃,確保按期完成減排任務。
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報送2018年第一、二季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有關情況的通知》(環辦便函〔2018〕159號)及省環保廳要求,各縣(區)認真落實減排季報制度,于每個季度最后一個月20日前,將季度完成情況報市環保局總量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主要污染物減排是“十三五”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各縣(區)、開發區管委會要充分認識污染減排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夯實責任,明確時限,狠抓落實,確保全面完成主要大氣、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對列入減排計劃的項目,要制定工作推進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時間節點,要提早動工、加快建設,力爭提前發揮減排效益。
(二)強化源頭控制
嚴格環境準入,進一步控制新增量。嚴格執行環境準入條件,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的倒逼作用,從源頭上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無序發展。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作為審查規劃環評的必要條件,強化建設項目的總量指標審核,推動減排任務的落實。
(三)強化監管手段
嚴格環保執法監管。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鐵腕治污,繼續推進網格化精細化管理,全面加強環保執法檢查,采取日常執法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在線監控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嚴厲打擊超標或超總量排污違法行為,嚴肅查處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擅自停運偷排偷放行為,以及擅自停運自動監控系統或變更數據的行為,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
(四)嚴格考核督辦
嚴格考核各縣區、各部門減排工作,并將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績效和國有企業業績管理,對成績突出的縣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實行問責。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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