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住建廳印發《全省住建系統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加強各類揚塵污染管控,整治餐飲油煙污染,加快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工作機制。詳情如下:
關于印發《全省住建系統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函〔2018〕902號
各市、州、縣住建委(局)、規劃局、城管局,武漢市水務局、鄂州市水務局,廳機關有關處室、廳直有關單位:
現將《全省住建系統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予以印發,請抓好工作落實。
附件:全省住建系統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全省住建系統服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根據《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細化方案》和《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2018年重點工作路線圖》,結合全省住建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全力服務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落實《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加強各類揚塵污染管控,整治餐飲油煙污染,加快城鄉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推進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全達標工作機制。深化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效,高位推進、高標準完成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涉及住建系統各項任務。
三、重點工作
1.加強各類揚塵污染管控。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揚塵污染防治要求,強化縣(市)施工揚塵治理工作力度。2018年底,全省工地要做到施工圍擋標準化、場區主要道路全硬化、沖洗設施自動化、降塵處理噴淋化、裸露土地覆蓋化、垃圾處理規范化。加強渣土運輸車輛監督管理,實現動態跟蹤監管。(省質安總站牽頭,省城管局、省建管局參與,各市縣住建系統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市縣住建系統有關部門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擴大道路機械化清掃和灑水范圍,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揚塵控制,2018年底前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以上,縣級及以上可實施機械化清掃道路清掃率達到70%以上;力爭2020年底前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90%以上,縣級及以上可實施機械化清掃道路清掃率達到80%。積極會同交通運輸部門落實港口作業揚塵管控要求。(省城管局)
2.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整治。指導各地推廣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不定期開展執法行動,加強公共食堂、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的運行監管,完善城區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管理臺賬,嚴格無油煙凈化設施露天燒烤的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禁止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指導各地嚴格飲食服務經營場所環保管理,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到2019年底,全省市(州)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公共食堂、3個灶頭以上的飲食服務經營場所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到2020年底,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完成。(省城管局)
3.加強露天焚燒監管。禁止城市清掃廢物、園林廢物、建筑廢棄物等生物質違規露天焚燒,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進一步健全相關收集、轉運保障體系,鼓勵開展綜合利用。指導各地建立和完善市(州)、縣(市、區)露天禁燒監管責任體系,嚴格責任追究。每半年向全省通報一次突出問題并按規定啟動追責問責程序,冬防期應適時加大通報頻次和監督執法力度。(省城管局)
4.積極推進城鄉綠化建設。加強城市綠化養護,城市建成區內主要道路全部進行硬化和綠化,并及時修復破損路面;加大城區裸土治理力度,對城市裸露土地登記造冊,推進植綠降塵;對不能進行綠化的裸地,實施硬化、鋪裝等措施。至2020年,全省省轄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0.4%,綠地率達到36.3%,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1.4平方米,打造綠色生態保護屏障。2018年底力爭完成總體工作目標30%以上任務量。(省城管局)
5.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堅持集中與分散處理相結合的原則,加快實施《湖北省“十三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推進全省污水處理設施均衡發展。全省所有新建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放執行一級A標準;生態敏感地區、水體污染嚴重地區、環境容量較低地區,應按照受納水體水質標準要求執行更高標準。敏感區域、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線以及水質未達標、劣V類水體所在的匯水區域,2018年底前優先完成提標改造任務,其他區域2020年底前完成提標改造任務。繼續加大污水管網建設力度,著力提高管網覆蓋率,進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到2018年底,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較2017年近一步提高。到2020年底前,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90%,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廳城建處)
6.推進污泥處理處置。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處理處置,鼓勵資源化利用。污泥處置設施按照“集散結合、適度集中”原則建設,合理確定本地區的污泥處置方式,規范處理處置污泥,形成規模效益。鄉鎮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按照縣域統籌處理原則納入污水處理設施同步建設。建立污泥轉移處置聯單和臺賬管理制度,實行污泥產生到處置全過程監管,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嚴厲查處污泥違法傾倒行為,禁止處理處置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2018-2020年,市(州)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分別達到80%、85%和90%以上。(廳城建處牽頭,廳村鎮處參與)
編輯: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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