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強調,很多時候環境因素對行業生產和價格的影響往往是通過期貨游資介入、利益團體炒作來放大的,是在炒作預期;這些投機炒作者往往渲染環保限產等政策因素,造成實際生產量還在增加之時,期貨市場往往應聲而漲,拉動現貨市場急躁恐慌情緒。因此,有關部門應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行為,避免期貨市場對價格的影響。
他表示,需要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相結合,不能把每年集中攻堅解決的一些重點領域視作運動式。個別地方環保政策過度,存在“一刀切”現象,地方簡單粗暴的方式、一刀切的案例等,往往會造成社會輿情的較大反響。另外,有些地方縱容或者默許企業采取消極應對督察執法、放大負面效應等方式進行軟性對抗,或者說在有想法、沒有辦法的情況下的一個亂整、懶政、惰政,是對環保督察執法的高級黑。
2.探討價格上漲、煤改氣、財政收入等5個熱點話題 為環保依法嚴格監管正名
(1)價格上漲取決于政策、市場的綜合作用
2016年下半年至今,以煤炭、鋼鐵為代表的大宗商品價格及其他主要能源原材料的價格出現了顯著上漲。由于環保督察恰逢宏觀經濟周期性回暖和供給側改革的推進,不少人把價格上漲的主要原因歸咎于環保督察力度加大,甚至出現了諸如“環保沖擊實體經濟”、“環保督查刺激價格上漲”等論調。吳舜澤認為,這一觀點有失偏頗。
他認為,目前價格上漲包括宏觀經濟面趨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不斷發力、成本推動價格上漲、國際大宗商品價格影響等多方面的共性原因,因此,總體而言,當前產品價格仍為恢復性反彈,是經歷了50多個月負增長后的上漲。主要工業產品價格仍處于可控范圍,沒有達到全面瘋漲的階段,也沒有真正影響到CPI,市場有自我調節機制,不應過度干擾市場,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環保政策、產業政策還不需要從價格影響的角度進行大的調整。
總結來看,諸如“環保沖擊實體經濟”、“環保督查刺激價格上漲”等觀點一方面沒有排除同時期其他因素的影響,另一方面忽視了環保督察執法帶來的對經濟體中不同單元影響的差異性,因而很難給出正確的結論。
(2)煤改氣計劃外增量不斷攀升 其中存在復雜的利益博弈
前不久,環保部向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下發《關于請做好散煤綜合治理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工作的函》特急文件,提出堅持以保障群眾溫暖過冬為第一原則,“進入供暖季,凡屬沒有完工的項目或地方,繼續沿用過去的燃煤取暖方式或其他替代方式”。文件一發,反響強烈,很多人將矛頭直指環保部,認為煤改氣的步伐“太著急”,在搞大躍進,對此,吳舜澤認為需要辯證深入分析。
在吳舜澤看來,煤改氣的方向是正確的。首先,環保部門不是推進煤改氣的責任部門,而各部門聯合編制的《大氣十條》中,計劃內的煤改氣基本可以得到天然氣保障的。可惜讓人措手不及的那些冒出來的、計劃外的煤改氣增量,包括其他工業用戶對天然氣需求的不斷攀升,這其中涉及復雜的利益博弈問題。
吳舜澤認為,環保緊急下發煤改氣通知,是對地方執行過程中簡單化操作方式的糾偏,并不是環保部門為地方和其他部門攬責。
(3)廢紙漲價與洋垃圾進口禁令不存在明顯因果關系
近期部分媒體報道廢紙漲價與洋垃圾進口禁令有很大關系,甚至影響到相關產業和國民經濟。通過格蘭杰因果檢驗定量分析發現,從統計學意義上造紙和紙制品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果)和未經分揀的廢紙進口額(因)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通過投入-產出分析方法,發現禁止未經分揀的廢紙進口對我國國民經濟影響較小,即使全部禁止進口,對造紙行業和國民經濟全行業的產出影響分別為6.5和110.3億元人民幣,造成產出降幅分別為0.053%和0.0068%。
(4)政府和市場可以消除“環保督察減少財政收入”的恐懼癥
全國財政收入增速降低主要受經濟增速下滑和營改增減稅效應的影響。環保督察執法并不是財政收入增速下降的推動因素。
相反,在當前中國經濟環境下,環保督察執法的常態化具有規范效應,可以增加稅基,提高市場集中度,改善優質大企業盈利能力,拉動工業環保投資需求,進而增加財政收入。因此,評估環保督察對財政收入的影響要全方位來看。可以確信的是,從財政的角度,強化環保督察且常態化的政策沒有影響地方財稅收入,政府和市場可以消除“環保督察減少財政收入”的恐懼癥。
(5)對部分企業而言,環保督察提高了利潤率,有利于投資
吳舜澤也明確表示,環保督察執法不是投資下滑的原因。他分析到,2017年前三季度,投資增長率分別為9.2%、8.3%、5.5%,主要原因在于貨幣政策收緊導致貨幣量減小,限制了投資;財政政策收緊(如PPP等)導致地方政府難以隨意舉債,直接影響了投資資金;制造業受到貨幣財政政策影響,投資意愿不強烈;房地產市場發展受限,投資減弱等四方面原因。對部分企業而言,實際上環保督察提高了利潤率,有利于投資。例如,2015年之前,鋼鐵行業盈利水平偏低或者虧損,2016年以后雖然環保運行成本上升,但企業的盈利水平大幅提升,噸鋼毛利200元,2017年噸鋼毛利更高達600元。
會上,吳舜澤總結道,環保督察執法、環境監管是依法行為,是一種合理行為,是過去偏松、偏軟監管的正常回歸,而且具有長期性。長期來看,其經濟和社會效益非常好,短期效益則需要綜合考慮,不能簡單化地、概念化地“扣帽子”,分析過程中,需要對財政收入、生產、價格、投資影響仔細分析分離出來,需要把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加進去。吳舜澤表示,在當前環境下,對環保監管執法日趨從嚴后的相互影響,特別是短期影響,可能還會是一個焦點話題,反映了環境與經濟關系的復雜性,是需要長期關注、深入研究的重要領域。
編輯:洪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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