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人大印發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草案決定應稅大氣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
應稅大氣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
(一)二氧化硫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二)氮氧化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元;
(三)煙塵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四)一般性粉塵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五)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四、應稅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
(一)化學需氧量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7.5元;
(二)氨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7.5元;
(三)其他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
為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稅法》),結合本市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環境保護稅法》和本決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二、本決定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環境保護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三、應稅大氣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
(一)二氧化硫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二)氮氧化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8元;
(三)煙塵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四)一般性粉塵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6元;
(五)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
四、應稅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
(一)化學需氧量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7.5元;
(二)氨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7.5元;
(三)其他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
五、應稅固體廢物和噪聲適用稅額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六、本市對同一排放口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應稅污染物項目數,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執行。
七、本市征收環境保護稅后,不再征收排污費。
八、本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關于《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天津市財政局局長苑廣睿
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關于天津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決定(草案)》(以下簡稱《決定(草案)》)作如下說明。《決定(草案)》已于2017年9月23日經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請予審議。
一、制定《決定(草案)》的必要性
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以下簡稱《環境保護稅法》)。該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由省級政府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為了做好《環境保護稅法》在我市的貫徹落實,有必要根據法律授權確定我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并對我市執行《環境保護稅法》相關事宜予以明確。
二、《決定(草案)》的主要內容
《決定(草案)》共計8條,根據《環境保護稅法》的授權,參考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等兄弟省市做法,總結我市排污費征收管理工作經驗,結合實際工作情況,提出了我市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并明確了法律實施相關事項。
(一)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體適用稅額。
1.具體適用稅額標準。《決定(草案)》明確應稅大氣污染物適用稅額:二氧化硫為6元/污染當量,氮氧化物為8元/污染當量,煙塵為6元/污染當量,一般性粉塵為6元/污染當量,其他應稅大氣污染物為1.2元/污染當量(《決定(草案)》第三條)。
應稅水污染物適用稅額:化學需氧量為7.5元/污染當量,氨氮為7.5元/污染當量,其他應稅水污染物為1.4元/污染當量(《決定(草案)》第四條)。
2.稅額測算的總體思路。為了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減少污染排放,保護和改善環境,本著積極穩妥的原則,兼顧環境治理與經濟發展的需要,以我市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為基礎,綜合分析我市環境承載能力、污染物排放現狀、產業結構、企業承受能力及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因素,研究測算了上述具體適用稅額。在現行排污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對低于《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的稅額標準下限的污染物,提高至法定的最低標準;對在稅額幅度區間內的污染物,平移現行排污費收費標準;對違法超標排放的,依法征收環境保護稅,并由環保部門依據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據市有關部門統計,2017年1至6月,全市應繳排污費總額為3.02億元。按照我市擬定的稅額測算標準稅費平移后,如果征收環境保護稅,上半年收入預計為2.98億元,與同期收費數額基本持平。
3.我市標準與兄弟省市的比較。據了解,目前大多數省市環境保護稅額標準都在制定過程中,北京市和河北省財政部門已將稅額方案上報政府審定。我們對北京、河北、上海、重慶擬定的稅額標準進行了匯總整理。目前來看,北京市主要污染物稅額標準高于我市,其他污染物稅額標準低于我市或與我市一致。河北省主要污染物稅額標準低于我市,其他污染物稅額標準高于我市。上海市僅二氧化硫稅額標準略高于我市,其余污染物稅額標準低于我市或與我市一致。重慶市主要污染物稅額標準低于我市,其他污染物稅額標準高于我市。總體來看,我市征收標準在全國范圍處于較高水平,但在國家規定的標準幅度范圍內處于適中水平,這與我市產業結構、功能定位和經濟發展現狀相關。
編輯: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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