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工作方案》,到2018年,全省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方案提出的近期目標是:到2018年,全省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設施基本完善,應急機制全面建立;一級保護區內違章建筑全部拆除,污染源基本消除;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8年底前,對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全部實施生態移民搬遷;關閉二級保護區內工業和生活排污口,二級保護區內的城鎮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通過越域排放工程引到保護區外或保護區下游排放。
此外,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結合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優先解決飲用水源庫區渡船禁止排放污油、污水,碼頭必須安裝污油、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裝置,并定期清運處理。
附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2017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穩定改善的安排部署,加快推進中央環保督察有關水源地保護問題的整改,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加強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對貴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的重要要求和生態保護紅線有關規定,以全面鞏固和提升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為目標,加快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發現我省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存在問題的整改,進一步加大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依法保護管理力度,確保全省城鄉居民飲水安全,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
二、工作目標
(一)近期目標。到2018年,全省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設施基本完善,應急機制全面建立;一級保護區內違章建筑全部拆除,污染源基本消除;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9%以上;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遠期目標。到2020年,全省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全面加強,監測網絡和應急機制完備;重要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實施退耕還林還草,二級保護區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中心城市和縣城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整體大幅提高。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大排查。2017年底前,各地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組織開展拉網式、全覆蓋大排查,重點排查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上游以及沿江沿河企事業單位及其他污染源和風險源,摸清企事業單位具有潛在環境風險的工藝、原輔材料、產品等。按照“一源一清單”要求,對可能泄漏風險物質的生產經營活動實施全過程管理,對風險物質分別制定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建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污染源大數據庫并定期更新。
(二)強化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各地人民政府要根據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風險隱患大排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研究制定轄區內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2017年底前,全面關閉或拆除一級保護區內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全面取締畜禽養殖、網箱養殖、水上餐飲、釣魚棚和旅游等設施,加快退出農業開墾種植,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全面拆除一、二級保護區內已關閉的工業企業,整治二級保護區內點源污染,禁止新建、改建和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2018年底前,對一級保護區內的居民全部實施生態移民搬遷;關閉二級保護區內工業和生活排污口,二級保護區內的城鎮生活污水經收集處理后通過越域排放工程引到保護區外或保護區下游排放。要嚴格控制農業面源污染,結合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優先解決保護區內農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污染。要進一步強化水上和地面流動源管理,特別是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要采取限重、限類、限行等綜合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實時監控。飲用水源庫區渡船禁止排放污油、污水,碼頭必須安裝污油、污水、生活垃圾接收裝置,并定期清運處理。
(三)加快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改。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推進十大污染源治理和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問題整改省領導包干負責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7〕26號)的工作部署,切實抓好長江經濟帶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執法專項行動涉及我省9個中心城市2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問題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務的,要進一步鞏固成效,加強監管,嚴防污染反彈。
(四)持續提升農村集中式飲用水安全保障。各地人民政府要進一步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建設資金、運行管理經費和保障必要的編制、人員,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良性運行機制。嚴格執行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四項指標,堅持集中供水為主、分散供水為輔、分戶供水為補充的供水方式,切實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證率和水質達標率。對轄區內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依法劃定保護區,按照規范和標志技術要求,建立和完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界碑、界樁、警示牌、圍網等環境保護設施,明確地域界限并予以公告。對供水人口1000人以下的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要通過設立警示牌和指導制定鄉規民約等方式加強保護。嚴格實施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考核制度,依法查處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擅自改變、破壞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保護設施行為,確保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質安全。
編輯:趙凡
版權聲明:
凡注明來源為“中國水網/中國固廢網/中國大氣網“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表、音頻視頻等,版權均屬E20環境平臺所有,如有轉載,請注明來源和作者。E20環境平臺保留責任追究的權利。
媒體合作請聯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