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共同下發《關于推進地下管線納入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已建有管廊的區域內所有管線原則上必須入廊,不得再另行安排管廊以外的管線位置。既有管線應根據實際需要結合管線改造逐步遷移至管廊;新建管線應按照區域內管廊專項規劃要求敷設于管廊內。各地要統籌安排管廊管線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具體如下: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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