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四川省省長魏宏主持召開省政府第10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四川省工作方案》明確,以強力控制和削減總磷污染為主攻方向,岷江、沱江兩大流域強化控源減排,金沙江、嘉陵江、長江干流(四川段)三大流域以及黃河(四川段)加強保護和整治并重。《工作方案》提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2018年底前,縣城城區以及其他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探索采取橫向資金補助、對口援助、產業轉移等方式,開展跨界水環境補償試點;各市州自2016年起,按規定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以上城市都要向社會公開;2020年底前,單一水源供水的各市州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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