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佛山環保綜合督查組對抽檢104家排污單位過半存在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的情況,佛山市環保局部署了對違法違規企業的整改方案。為確保整改落實到位,佛山市對整改完成期限提出了硬性規定,包括10月底、11月底、12月底三個時間節點,并要求相應區政府下達對企業的整改要求,并落實責任人。
編輯: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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