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湖泊濕地資源保護、發揮濕地生態功能,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相關部門于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強鳴翠湖等31處湖泊濕地保護的決定》。
該決定提出對鳴翠湖等31處湖泊濕地實施永久性保護,根據湖泊濕地面積大小,在湖泊濕地湖岸線外劃定保護區域;在保護區域內,除規劃審批的水利、防洪、道路、橋梁、景觀、園林綠化、運動休閑等設施外,禁止建設其他項目;在湖泊濕地保護區域外周邊進行規劃建設時,要遵循由內向外漸次增高的原則,突出層次性、親水性和田園風光,保證視野開闊通透,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有關部門應加強湖泊濕地規劃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職責、設立保護標志、公布舉報電話、加強保護管理、加大宣傳力度,做好湖泊濕地及周邊區域保護工作。
近年來,銀川市濕地周圍地帶受到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的青睞,濕地的生物多樣性和水環境受到威脅。銀川市規劃局執法部門對銀川繞城高速范圍內23個湖泊和一個景觀水道周邊環境進行調查發現,有10個湖泊和景觀河道存在填湖或沿湖私搭亂建、堆放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問題。
編輯:李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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