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VOCs整治與減排實施方案(2019-2020年)
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2025-05-12 |
發文單位 | 汕頭市政府 | ||
文件號 | |||
關鍵詞 | 揮發性有機物 VOCs污染防治 汕頭 | ||
摘要 |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作出的“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決策部署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的要求,迫切需要全面加強VOCs污染防治工作。為加快推進汕頭市VOCs減排工作,確保完成廣東省下達的汕頭市“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減排任務要求,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依據《“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廣東省揮發性有機物(VOCs)整治與減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2018—2020年)》,結合汕頭市VOCs污染防治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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