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水環境區域補償工作方案(試行)》
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2018-01-05 |
發文單位 |
揚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號 |
揚府辦發〔2018〕2號 |
關鍵詞 |
水環境
水污染
水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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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自2016年起,揚州市探索建立橫向水環境補償機制,有效鞏固了城區“清水活水”成果。為落實地方政府對本轄區水環境質量負責的主體責任,切實改善水環境質量,經市政府同意,從今年1月份開始,在全市范圍內試行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列入監測的河流斷面從5個增至2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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