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2003-04-09 |
發文單位 | 臺灣當局 | ||
文件號 | 環署毒字第0920022040號 | ||
關鍵詞 | 飲用水 | ||
摘要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九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920022040號令修正發布第12~14、18、19條條文第12條 (刪除)第13條 (刪除)第14條 (刪除)第18條 本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所定查驗,包括書面審核或飲用水水質采樣及檢驗;主管機關應于公私場所報請查驗后,七日內完成書面審核或飲用水水質采樣,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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