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水資源管理條例
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1998-07-24 |
發文單位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文件號 | |||
關鍵詞 | 水資源管理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自治州境內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水資源的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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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1998-07-24 |
發文單位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文件號 | |||
關鍵詞 | 水資源管理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自治州境內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水資源的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