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
法規(guī)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 | 頒布日期 | 1997-09-28 |
發(fā)文單位 |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 ||
文件號 | |||
關鍵詞 | 水資源保護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加強泉域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fā)利用泉域水資源,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泉域水資源是指巖溶泉水的補給、徑流和排泄范圍內的地表水、地下水。 第三條 在本省晉祠、蘭村、娘子關、辛安、神頭、郭莊、古堆、柳林、延河、三姑、坪上、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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