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19-11-25 16:02
來源: 《能源》雜志
作者: 薛濤
為了有效的避免污染轉移風險,目前我國的危廢管理的思路對跨省轉移日趨嚴格,結合省內轉移的放開,導向是走向危廢處理的省內平衡。雖然這一點仍存爭議,因為由此會加劇前文所述的地區和產業不平衡和不配比的狀況。但在危廢的監管措施不能全面到位之前,也將是一個長期的折衷選擇。
再回到國際對比而言,經過十多年的國際貿易分工和制造業的發展,目前沒有哪個國家有我國國內這樣齊全的工業門類,卻也由此也帶來了危廢品種的繁多,對危廢的管理提出了挑戰,同時對危廢處置領域的產業主體而言卻是一個持續發展的機會。
五、產業調整和行業內競爭博弈的風險
不同于水務和固廢,危廢處置行業緊密服務于制造業,因此產業結構調整和轉移對危廢運營企業的風險遠遠大于前兩個領域。
伴隨著技術升級、人力成本提高、環境成本增加以及國際貿易沖突所帶來的國際和國內的產業轉移和結構調整,危廢投資運營企業希望投資回收期能夠控制在兩三年內的,有其內在合理的風險對價因素,這也是這個領域收益率高于前述兩個相對低風險的市政領域的內在原因。
但是這樣的高回報的局面卻并不穩定,一來相關主管部門尤其是經濟發達市場化程度高地區的相關主管部門,更加重視保障工業經濟發展促進就業和整體稅收增加,會更傾向于引入充分競爭來壓低產廢企業的處置費用水平,提供更好的投資環境。二來危廢領域特有的三大博弈使現有企業始終面臨不確定性風險:
1、無害化和資源化的博弈
從理論上而言,伴隨著科技的進步,企業對效益的追逐,以及國家對資源化方面的各種鼓勵政策,單品類的危廢資源化處置模式對無害化綜合處置廠始終存在著分流的作用,這一點表現在廢酸廢堿廢有機溶劑廢油等方面較為突出。當然,部分品類需要產出量相對成規模或集中。
2、廠內循環利用和廠外持證處置的博弈
例如廢酸資源化近期在危廢名錄征求意見稿中廠內利用獲得豁免一樣,清潔生產的推進以及工業企業自身降低危廢成本的需要,結合技術的進步,都會對“危廢不出廠”帶來持續的推動,尤其是產廢單一且產量大的企業。
3、水泥窯與無害化的博弈
近兩年,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危廢也進入高增長期,2017年到2018年共增加了45個項目,新增規模達到270萬噸每年,對傳統危廢處理行業帶來巨大壓力。利用巨量的水泥生產和伴隨熱能去焚燒危廢,當然在處理成本上比傳統危廢焚燒有著巨大的優勢(大約只有后者的1/2-1/3)。
然而,水泥窯處置危廢也有如下弊端:水泥的落后產能希望借此保留的動機,水泥窯可接納僅僅十五種危廢,水泥窯的所在地和運距的限制,對未來基建需求下滑后如何保持消納能力的擔憂,利用水泥窯焚燒存在污染物被稀釋排放的風險,水泥產品中的某些新增污染元素保持長期穩定的風險,以及危廢本身對水泥生產工序的影響等等,上述這些不利因素相對制約了水泥窯的能力的釋放。
考慮到相關標準依舊不完善以及前述的各種負面因素,2016年《“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對水泥窯處置危廢的口徑已由“鼓勵”變為“引導和規范”,可見主管部門已經看到了相關的風險。
總而言之,危廢作為前文所述的充分競爭的純商業化領域,不可避免的要面對市場需求的變動和進入者的強烈競爭。投資人需要對此有充分的準備,而不是簡單的按照其他市政環保類的投資運營領域來看待。對危廢處置企業而言,需要認真分析和預判區域內產業結構的現狀和發展趨勢,還需要對相關技術進行不斷創新和對運營能力持續提升,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保持自己的持續競爭能力。
危廢行業的未來
總體而言,針對危廢的環境管理還在持續的完善之中:發改委的綠色價格機制文件中提出將逐步完善危廢的污染者付費制度,而根據近期生態環境部所頒發的一系列文件來看,強調資源循環,鼓勵廠內利用,尤其是產廢量較大品種單一的大型企業是一個趨勢。
以省為單位的區域內產能平衡會帶來區域市場更激烈的競爭,同時,這幾年不斷深入的環保督察(包括生態環境部剛剛要開展的危廢檢查)、無廢城市試點、結合產廢企業排污許可證的全過程自證式管理、收運體系的逐步規范化和伴隨IT手段進步的大數據監管措施等等,生態環境部的監管措施也將會越來越嚴密。
結合E20研究院曾經發布的中美危廢領域的“藍海—紅海—沙漠之花”的過程對比,即便兩國產業結構和法制環境的不同,對分析相關產業周期依然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從總體的行業規律來看,藍海時往往市場尚不成熟,紅海時又處于過度競爭狀態,藍紅交際往往是行業平均利潤較高的時期,而對于個體企業,則又要依靠自身長板的發揮和技術創新的可持續,才能在持續變紅的商海中找到藍色的高增長機會。
認識到這一點對于當前大型危廢企業尤為重要,如何在借助資本力量形成擴張的同時,保持自身在技術提升和運營能力方面的核心能力,是其最終能夠保持競爭力而順利成為沙漠之花的唯一途徑。
編輯: 趙凡
目前在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攻讀博士學位,此前分別在武漢大學和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獲得理學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現任E20環境平臺執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執行院長,湖南大學兼職教授,華北水利水電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碩士生校外導師,天津大學特聘講師,并兼任北京大學環境學院E20聯合研究院副院長,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PPP雙庫的定向邀請專家,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注冊專家(基礎設施與PPP方向)、國家綠色發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庫專家、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化學品和廢物環境管理智庫專家、中國環保產業研究院特聘專家、中國環保產業協會環保產業政策與集聚區專業委員會委員。住建部指導《城鄉建設》雜志編委、《環境衛生工程》雜志編委、財政部指導《政府采購與PPP評論》雜志編委,并擔任上海城投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在PPP專業領域,薛濤現任清華PPP研究中心投融資專業委員會專家委員、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PPP專委會秘書長、中國PPP咨詢機構論壇第一屆理事會副秘書長、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PPP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國家發改委國合中心PPP專家庫成員、中國青年創業導師、中央財經大學政信研究院智庫成員、中國城投網特聘專家等。
20世紀90年代初期,薛濤在中國通用技術集團負責世界銀行在中國的市政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管理,其后在該領域積累了十二年的環境領域PPP咨詢及五年市場戰略咨詢經驗,曾為美國通用電氣等多家國內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對環境領域的投融資、產業發展和市場競合格局有著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華大學環保產業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力于環境產業與政策研究、PPP以及企業市場戰略指導等方向。